婚前设立的企业能否视作共同财产

关于婚前设立的企业能否视作共同财产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婚前设立的企业能否视作共同财产
在结婚之前,由单方面所创立之公司,通常并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范畴,除非经过双方明确商定或有新的法律依据。
我国法律制度明确指出,在婚姻契约缔结之前的任何瞬间产生的财产,均归属于其创作者个人所有,即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性以及时间的推移,将这些财产视为双方共有的财富。
在特定情况下,例如双方对此事达成特别协议的情况下,则需要依照该协议来实施判定。